Monday, October 13, 2008

再測血糖

十月六日 (周一), 去醫院做例行檢查時, 醫生叫我在下周再做全日五次的血糖測驗, 簡直情天霹靂, 馬上問醫生是什麼理由要我再測, 她說, 你下周便是35周, 做多一次, 以策安全. 我又問, 是否人人都要做, 她說, 通常28周有問題的, 會在35周時再做多一次. (吓! 28周時, 我有問題嗎? 好像沒有護士找過我喎!) 總之, 醫生說什麼, 病人也沒得選擇.

結果, 在十月十三日 (周一), 在醫院呆了一整天, 悶爆了, 幸好, 有蝦子餅相伴, 他都應該等到發呆, 悶到發傻了. 是次抽血, 表面看來, 很不錯的, 介乎3.9至6之間, 應該再沒有任何理由需要我再測第四次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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